关于清明节期间 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祭扫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18 点击数:37095
各会员单位:
为有效落实好上级对疫情防控和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望抓好落实。
一、各殡葬会员服务机构,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好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相关文件可在有关网站或协会官网查阅、下载)。
二、重庆虽然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但是主城区的除个别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外,其余的区仍是高风险区,这就决定了防控的标准没有变,对有关地域仍是封闭式管理,为防止人员聚集,今年清明节期间的现场祭扫活动仍不能放开。
三、各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有关网络、媒体向市民发出通知,明确陵园(塔、堂)的规定和祭扫方式,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为了实现市民政局“零感染”目标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应继续坚持疫情防控优先,慎终如始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严防疫情反弹,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
五、去年的清明节,协会向社会公布了行业自律,望各会员单位执行好自律的各项要求,不能出现影响殡葬行业声誉的事例。
六、各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方案一定要报给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七、今年清明期间的祭祀方式提倡网上祭扫、代客祭扫、公祭(家属不来现场)等方式。
八、在此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形成文字,报给民政局、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