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20年以上殡葬职工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日期:2019-04-24 点击数:24841
各会员单位:
为了增强我市殡葬行业会员员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自豪感和凝聚力,根据会员单位提议并经会长群征求意见通过,协会将给殡葬行业工作满20年(含)以上的会员员工颁发《荣誉证书》。请各会员单位把符合条件的人员表填好后于5月10日18点前上报协会邮箱:1458629116@qq.com。过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注意事项:
一、工龄20年以上是指在殡葬行业连续工作的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也包括中途调出后又回到殡葬行业的职工,不包括退休人员。
二、为确保材料的准确性,请各会员单位在填报表上加盖公章确认,以图片形式传至协会邮箱。
三、协会届时将所报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殡葬协会”网站上公示一周。欢迎大家监督。举报电话:023-68665196。也可在邮箱进行举报。
四、填报表附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