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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车票

日期:2018-12-26 点击数:29145

重庆市渝北区殡仪馆  


漫漫长路,终有尽头;

涓涓细流,必有干涸;

随着岁月的流逝,

我们,慢慢变老,

每个人,都会迎来自己的生命终点;

无情的这一刻,让人悲痛而无法拒绝。


 ——用真诚抚慰生者,用关爱让逝者安息,用行动守护生命最后一站,是渝北区殡仪馆全体职工追求的目标。


为方便群众,竭诚服务,渝北区殡仪馆向您作出温馨的提示:当您的亲朋永远离开的时候,请,正确处理您与他(她)们的感情,怀着对亲朋的感恩和思念,携带以下证件,送他(她)最后一程:


★ 基本资料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亲人在医疗机构过世的,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亲人在非医疗机构过世的,由医疗机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在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地或居住地均可)盖章;

注:亲人属于非正常原因去世的,需公安(检)部门开具《遗体处理通知书》或《法医学检验火化通知书》。

逝者身份证

●(如逝者户口已注销,需得在当地辖区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盖章生效。)

经办人身份证

● 经办人须是逝者直系亲属(逝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监护人;没有直系亲属的由旁系亲属(兄弟、姐妹等)办理,两者皆无的由政府委托人员办理(填写委托书,签字盖手印,委托书上需要有委托人,被委托人,逝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带上原件)。备注:直系亲属未成年的需有权办理人出据委托书并带上相关手读。


符合相应减免条件的人员需额外带上以下资料:

★ 相关人员享受费用减免资料 ★


渝北区农村人口费用减免

●在镇社事办或村委会领取并填写《重庆市渝北区农村人口丧葬补助申请表》(两张);以及逝者户口本(主页、增减页、本人页)。

城镇“四类”困难群众减免

● 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人员。在镇社事办或村委会领取并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丧葬补助申请表》(两张);以及低保证、五保证、三无证,优抚证其中之一。(如证件丢失,需在镇民政办公室出具相应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能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或证明。


渝北区殡仪馆,将以优质,高效,全方位服务,给您无声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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