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分类 工作指引》的通知
渝民〔2020〕42号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分类
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渝肺炎组发〔2020〕6号),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了《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分类工作指引》。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坚持科学防控,确保实现“零感染”目标。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和国家、市级相关标准、政策科学开展防控工作,继续严防死守,继续连续作战,狠抓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实现“零感染”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坚持属地为主,分区分级分类实施防控措施。各区县、各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分区分级分类制定民政系统差异化防控策略,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凡区县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和专项小组有工作安排的,按领导机构和专项小组的安排执行。
三、坚持防控优先,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各项民政重点工作,坚决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妥善照顾“一老一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做好婚姻、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等专项事务,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各区县、各单位要科学研判疫情对民政各项工作的影响,认真梳理疫情防控中暴露出来的工作短板和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
五、坚持领导带头,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随时随地备战,凝聚本单位、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坚持在疫情防控面前,小事当成大事办、缓事当成急事办、易事当成难事办,坚持当日事当日毕,把每一项工作措施、每一个环节抓实抓细抓落地。各级民政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干部职工的防护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