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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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单位会员为主。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有以下条件:

1、承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本市地域内(包括外省市在本市注册经营)的殡葬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各级殡葬行业管理机构,以及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第一条  会员入会程序:

1、填报会员入会申请表;

2、由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审核;

3、颁发会员证书。


第二条  会员享受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会活动权;

3、有取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第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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